职位描述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关爱学生;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3.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学校将有权取消聘任关系。)
4.应聘教师岗位起始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
5.中级以上职称或有各类竞赛特长者优先;
6.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优先;
7.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