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皮肤科医生
皮肤科医生主要职责是治疗皮肤相关疾病如:病原体感染、职业性、物理性、光感性、神经功能障碍性、红斑性、结缔组织病及有关免疫性疾病。
二、工作内容
1、对化验报告和检查结果进行分析,作出诊断;
2、开具处方,给予药物治疗;
3、医嘱或实施化验、影像学及其他诊断程序;
4、采用手术、物理方法治疗;
5、术后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并采取相应措施;
6、询问和检查病人,书写病历,记录病案。
三、职业技能要求
1、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临床医师执业资格证;
3、熟练掌握皮肤解剖结构以及皮肤病发生的病原学、遗传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基础;
4、熟悉皮肤疾病的诊治和中药辨证施治及物理治疗,能够运用现代医学为之服务,从事美容皮肤科学的医生要有较好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