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耐心;
3.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22日后出生)。
(二)专业条件
1.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为化学专业或对应相关专业,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或高中教学经验或高中实验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2. 熟悉高中实验教学流程,具备以下专业能力:
(1)熟练掌握常规实验器材的使用和维护,熟悉各类药品属性,具备常见试剂配制和溶液制备能力;
(2)掌握基本实验技术,熟悉各项操作规范,能独立完成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岗位职责
1. 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2. 准备任课教师所需的实验材料、试剂和仪器设备;
3. 做好实验器材的维护、保养和补充工作;
4. 协助教师开展实验教学工作;
5. 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操作;
6.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
(二)报名材料:
1. 填写完整的《东莞市粤华学校实验员招聘报名表》;
2.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 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4. 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
(三)报名方式:
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务办邮箱:466101041@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