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任职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安全、环保、采矿、选矿、地质、水文、化工或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等同级别技术、技能系列职业资格;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主要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国家、地方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本公司环保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对环保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建立和完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体系。
3.负责公司尾矿库、地面水处理站、外排水监测系统、环保视屏监测系统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依法取得环保相关资质证书:排污许可证、ISO14001环保管理体系、矿区环境调查、环境检测、土壤隐患排查、尾矿库污染防治等申报取证工作,负责日常生产系统的环评申报工作,协助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环评申报工作。
5.负责拟定年度环保整治计划工作计划,并监督有效实施。
6.监督检查企业的生产、运营等环节的污染防治与管理,做好环境监测与评估、环保宣传教育等工作,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负责组织拟定和修订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环保应急预案向政府监管部门备案的具体工作。
8.组织开展环保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